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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文件

  • 国家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

    广西旅游规划设计院  发表时间:2015-10-25 23:14:42  来源:

           按照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》(国发[2001]9号)要求,为将当前开发建设比较 成熟,综合优势比较突出、产品特色鲜明的旅游度假区评定为国家旅游度假区,制定本标准。 
    第一部分 总则
    1 范围 
   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旅游度假区评定的依据、条件、及评定的基本要求。 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,各种类型的旅游度假区。 
    2 定义 
   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: 
    2.1 度假旅游 
    以调整身心、放松自我、娱乐生活为目的,以体验和享受为主要形式,以舒适环境、趣味活动、特色 服务为吸引物的旅游方式。 
    2.2 国家旅游度假区 
    由国家旅游局根据《国家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》和《国家旅游度假区评定细则》评定,具有明确地域 界限和功能分区的,为旅游者提供度假休闲等项服务的综合性旅游服务场所。 
    3 法律依据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 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 国矿产资源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农业法》,以及《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》、《野生植物保护条例》、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等。 
    4 引用标准 
   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、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 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 GB/T19002-1994 质量体系、生产、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(idtISO9002:1994) GB 3095-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ZB1-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/T10001.1-2000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一部分:通用符号 GB/T15971-1995 导游服务质量 
    5 国家旅游度假区的评定依据 
    5.1评定依据 国家旅游度假区的评定依据为《国家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》。 
    5.2标志 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标志、标牌、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规定并颁发。 
    6 国家旅游度假区的评定条件 
    6.1度假区环境支撑资源 
    6.1.1环境评估 适宜度假的气候环境、较高环境质量、良好氛围。 
    6.1.2资源评估 资源品位高,开发利用价值大。无泥石流、崩塌等可预测地质灾害威胁。 以旅游景区为支撑要素的,对自然景观资源进行深度开发,强调观光与度假相结合;以自身所依托的环境为支撑要素的,对舒适宜人的环境加以开发利用,实现人与自然的直接交流和沟 通,营造纯粹的度假气氛; 以特殊资源为支撑要素的,对各类旅游服务和产品进行深度开发,将文化娱乐、康体健身等项游乐活动作为度假休闲的主要内容。 
    6.2区位和交通 要求距离机场、港口、铁路站、车站、等级公路交通便利。可直接抵达度假区,来往便捷。
    6.3市场状况 
    6.3.1市场结构 市场结构合理 过夜旅游者的平均停留天数不低于3天,接待人天数指标不低于接待人数的50%。在过夜度假客人 中,外阜客人的比例不低于50%。
    6.3.2市场发展状况 
    6.4 空间与设施管理 
    6.4.1度假区的地域界限 国家旅游度假区要有明确的东、南、西、北四至的地域界限,区内要有明确的功能分区以及与之相应的用地规划,建设项目要符合规划的要求。土地用途满足规划要求。 
    6.5基础设施 
    6.5.1区内供水充足,能够完全满足度假客人生活、游戏的需求。 
    6.5.2区内供电不间断 
    6.5.3区内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完备,具有与接待规模相适宜的处理能力。 
    6.5.4通讯设施与接待规模相匹配,具有国际、国内直播功能通讯服务方便畅通,收费合理。 
    6.6住宿接待设施 
    度假主体设施齐备。具备度假休闲的良好条件,度假村(中心)、度假别墅等主要接待服务设施舒适 度高,服务便利,地方特色鲜明。度假营地、特色项目服务规范,舒适、卫生。
    6.7购物和娱乐设施 
    6.7.1购物便利。 
    6.7.2度假娱乐项目齐全 具有齐备的度假项目,康体娱乐项目,能够满足多方面的度假需求。主要项目包括,度假酒店、度假别墅、以及娱乐、休闲、康体、运动、理疗、特色服务等类度假休闲设施。 
    6.7.2.1文化娱乐活动丰富 围绕产品特色组织各类文化、健身、娱乐活动,丰富旅游者的度假生活。 
    6.8综合管理 
    6.8.1安全 
    6.8.1.1各类设施设备运行正常,辟有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,无安全隐患。消防、防盗、救护等设备 齐全,状态完好。 
    6.8.1.2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完整有效,各经营场所的治安状况良好,各类活动井然有序。 
    6.8.1.3设立医务室,配备专职医务人员,具有处理和诊治一般性伤病的能力,具有处理和转移突发性伤 病的能力。 
    6.8.2卫生 
    6.8.2.1公共场所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监测标准。 
    6.8.2.2公共厕所的数量与接待能力相匹配,布局合理。厕所的设施设备至少达到度假别墅水平,卫生状 况良好。 
    6.8.2.3度假区应有与接待能力相匹配的垃圾污物清扫服务与处理系统。垃圾箱满足需要,分布合理,具 有特色。 
    6.8.2.4食品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,餐具、餐食符合卫生、环保以及自然生物保护等项法规。 
    6.8.3公共服务设施 有为特定人群(老年人、儿童、残疾人等)提供的咨询服务,配备旅游工具、食品,提供其他相关特殊服务。 
    6.9建立良好的社区管理体系 
    6.9.1管理机构健全,管理人员配备合理,旅游质量、旅游安全、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备、有效。 
    6.9.2与社区居民联系密切,在资源环境与开发保护方面沟通渠道畅通。从规划建设到开发经营,全面听 取社区群众意见,定期宣传解释度假区发展的规划设想与行为规范,建立良好的社区发展环境。 
    6.9.3信息网络通畅。建立与度假区规模相适应的网络联系渠道与宣传渠道,符合现代营销的要求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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